板子不能只打民工的屁股
2007-09-06 17:26:48.0
核心提示:南宁市建委、公安局和劳动保障局8月20日联合下发《关于严禁建设领域恶意讨薪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以杜绝建设领域恶意追讨行为,保障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

  《通告》明确,在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时,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可由南宁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清欠办)组织建设、劳动等部门,认定为建设领域“恶意追讨”行为:一、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造成严重影响的;二、采取爬楼、爬吊塔、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三、采取敲诈、勒索、胁迫索取建设领域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或农民工工资等方式,涉嫌欺诈或以合同纠纷为由蓄意闹事的;四、组织农民工或非施工现场人员参加聚集或闹事的,如围堵国家机关,冲击办公区域等;五、不服从政府部门管理,威胁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严重影响政府有关部门调处的。(来源:新桂网)

  ————————————————————————————————————

  真想不明白,为何有的时候一些地方或者某些部门总能制定出些比赵本山演的小品还要好笑的的规定出来,很多时候简直能把人的大牙都给笑掉。这就难怪赵本山又是去玩足球、又是去触电、又是去拍广告了,他不得不考虑转行啊——人家制定的那些有关规定比他演的小品好笑多了!

  就拿上面新闻中提到的由南宁市建委、公安局和劳动保障局8月2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建设领域恶意讨薪行为的通告》来说吧,居然要严禁“拉横幅、堵塞道路、封锁出入口、爬楼、爬吊塔......”等讨薪行为,而且还定性为“恶意讨薪”!

  禾愚博士对能想出这样的规定来的人真是佩服万分,不能不叹服他们能够想出这样的规定来真是“太有才了”!

  大概在制定这样的规定的人想像中,那些“恶意讨薪”的民工们都是些像赵本山一样的农民,玩腻了高尔夫球玩足球,玩完了足球实在没得完了就去玩“拉横幅、堵塞道路、封锁出入口、爬楼、爬吊塔......恶意讨薪”,似乎民工都像孙悟空一样的有72条命:拉横幅、堵塞道路不用怕被车撞死,爬楼、爬吊塔不用怕摔死,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而那些拖欠民工工资的开发商——也就是《通告》中所谓的公民和法人,可能都是些子女考上大学还要政府或者社会资助的困难户、都是些象丛飞一样的赚了钱都一分不剩地用来捐助失学儿童和捐给了慈善机构的贫困的大善人,所以他们发不出工资给民工是情有可原的、是“善意欠薪”,那些钱多得没地方花了的民工们实在不应该去玩那些以生命为代价的“恶意讨薪”,不应该把那些可怜的、慈善的开发商们逼得那么紧,他们欠下的工钱这辈子付不清没关系,欠的工钱还有儿子来付(人家的儿子大多都是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才不会赖民工们的几个汗臭钱呢。),儿子付不清还有儿子的儿子接着付......子子孙孙辈坚定不移的付下去,总有付清的时候的;古人愚翁尚且能移山,难道作为21世纪的慈善的开发商还不能带领自己的子孙把民工的几个汗臭钱给结还清吗?按照现在的猪肉上涨速度来估计,过得个3-5百年,一人给一个冰淇淋就可以抵消他们现在没有领到的汗臭钱了。

  所以呢,民工们应该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开发商“善意欠薪”的问题,现在或者这辈子拿不到工资不要紧,只要找开发商开好白条然后作为传家之宝给子孙们保存好,等到几百年后孙悟空从五行山翻身跳出来的时候,那个时候一个冰淇淋都要卖到1万块钱了,而一个民工祖传下来的白条的金额大不了也就几千块,人家开发商的孙子的孙子还一个冰淇淋给民工的孙子的孙子,不但一次就把欠下的汗臭钱给结清,还多给几千块钱的便宜给民工的孙子的孙子赚呢。这样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吗,何必去玩那些以生命为代价的“恶意讨薪”,逼人太甚呢?

  《通告》制定者的想法很好,禾愚博士非常赞赏。不过听说有极个别民工是比较穷的,他们是因为等着讨要自己的几个汗臭钱回去养家糊口或者是救命用的,为了养家糊口,他们不但要流汗流血,而且哪怕是玩命的“恶意讨薪”游戏也都是不得不陪有钱人一起玩的。

  只是制定出《关于严禁建设领域恶意讨薪行为的通告》这样的规定来似乎体现不出公平来,简直就是:板子只打民工的屁股!

  想想吧,那些慈善的开发商是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去开玩笑玩“恶意讨薪”的,板子自然也就打不到他们的屁股上,受苦的也就只能是那些民工的屁股。这样明显不公平、不公正的规定也一本正经、郑重其事的通告出来,会不会让很多人看了觉得制定者太过幽默搞笑,而笑掉大牙呢?会不会导致“地球人都知道”的著名笑星赵本山先生因此而被迫下岗呢?

  所以,禾愚博士认为《通告》这一板子不能只打民工的屁股,也要假装打打开发商的屁股,应该补充规定:

  开发商不能“善意欠薪”,凡是开发商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可由“清欠办”组织建设、劳动、公安局部门,认定为建设领域“善意欠薪”:

  一、个人财产一分不剩地用来捐助失学儿童的;

  二、个人财产一分不剩地捐赠给社会慈善机构的;

  三、个人财产一分不剩地用捐献出来成立慈善基金的;

  ......

  凡是类似以上行为的都属于“善意欠薪”,一经发现,将禁止该开发商在本地承包和承担任何工程建筑。另注:有大量富余资金而不支付民工工资的,属于“恶意欠薪”,不在本通告严禁“善意欠薪”的禁止范围之内。

  以上是禾愚博士作为一名专家学者的诚恳而合理的建议,还请慎重考虑和支持!

文章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
发表评论
昵 称:
主 页:
内 容:
表 情: